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: 数字经济发展评论 ,作者:数字经济发展评论


导语


AI带来生产率提升的同时,也可能替代部分劳动岗位。当收入从工资转向企业利润和资本,依赖劳动收入的传统税收体系便面临压力。如何填补税收缺口、保障受影响的劳动者,又不抑制技术创新,成为美国讨论AI专项税的重要议题。


布鲁金斯学会(Brookings Institution)梳理了训练算力税、数据中心电力税、使用税、暴利税和自动化税五种方案,它们各有取舍:有的征管困难,有的收入滞后,有的可能抑制创新或改变投资布局。文章指出,对准AI不等于设计合理。与其急于推出专项税,不如先厘清政策目标,在财政收入、就业保障、产业竞争力与国家安全之间寻求平衡。


原文标题:Taxing artificial intelligence:What’s on the table,and what’s at stake


原文来源:布鲁金斯学会(Brookings Institution)


编译解读:数字经济发展评论


AI可以提高各类职业和任务的生产率,但它也可能替代目前承担其中一部分任务的劳动者。至于会替代多少、速度多快,目前尚无定论。这个问题直接关系到联邦预算,因为美国税制高度依赖劳动收入。个人所得税与工薪税合计约占联邦税收的85%。个人所得税大量取自工资、薪金和小费,是联邦收入最大的单一来源;为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险筹资的工薪税,则只对工资和自雇收入征收。


一旦AI把收入从劳动者手中转移到企业利润和其他资本收入,后者适用的有效税率可能更低。若这种转移持续下去,联邦财政收入会被逐步侵蚀,而用于帮扶被替代工人的公共支出需求却在上升。税基立在劳动收入上,替代劳动的技术冲击的不只是收入总量,还有财政收入的结构。真正要回答的是,专项税是在修补这个结构,还是绕开了对税制本身的改革。


针对这一前景,立法者提出的AI专项税有几类目标:在经济结构变化中保住税收;筹集额外收入帮扶被替代的劳动者;覆盖AI设施所需的电力与水利基础设施投资;以及放慢AI活动与增长的节奏。已经提出或正在讨论的方案各有侧重,对准的是AI生产过程的不同环节,从训练模型所耗的算力,到模型最终产生的利润。但各方案在时机与范围、潜在收入与经济成本、征管难易上差别很大。


AI专项税对准性强,也容易向公众解释。这是一个合理的政治理由,却不是经济学上的理由。要实现上述目标,并不一定非得对AI单独征税。改革资本所得的征税方式,或者引入增值税、碳税、企业现金流税这类覆盖面更广的税种,都能回应其中一部分相同的问题。


联邦收入之外,还有别的利害关系。其中一些设想与美国现行的国际税收规则和国内投资策略存在冲突;AI基础设施建在何处,则把国家安全牵了进来。下文考察对AI征税的理由与五项主要提案,比较它们的目标、收入潜力、征管可行性与权衡,以及这些方案对美国税制更广的影响。


一、对AI征税的三种情景


AI是否、以何种方式、在何时重塑经济,都还不确定。因此,征税的理由不是建立在某一条确定趋势上,而是建立在几种可能情景之上,其中最常被提到的有三种。


一是AI侵蚀税基。AI一旦替代劳动者,所得税和工薪税收入会立即下降,而由利润和资本利得带来的抵补性税收要晚得多才可能出现,甚至不会出现。与此同时,失业保险、再培训和其他保障项目的支出需求却在上升。AI税的作用,就是在劳动税收入下降的时期为这些支出提供资金。


二是AI基础设施把成本转嫁给并不使用它的人。数据中心耗用大量电力和水,两党议员都指出,AI设施并未直接支付这些成本,承担者是周边社区。2022年以来新建的数据中心,有三分之二落在本就缺水的地区。对AI设施征税,可以让它们分担更多自己造成、却由社区承担的成本。


三是AI企业可能为锁定市场份额而投入过度,把资本和其他资源从生产率更高的用途上抽走。这种情况很难核实。如果那些投资原本能带来可观的经济收益,征税就会抑制生产性活动,使整体经济变差;但如果投入确实过度,一项提高其成本的税就能压缩投入、改善资本配置。


三个理由其实分属三种政策目标:筹资、外部成本与纠正投资节奏。同一个“AI税”的名义下装着三种诉求,这正是各提案互相冲突的根源。


二、五种提案:从算力到自动化


五项提案可以从四个维度比较:对什么征税、收入何时到账、征管难度多大,以及各自的主要权衡。


训练算力税收入来得最早,但依赖企业自报,核验困难;数据中心电力税按千瓦时计征,收入即时稳定,电力公司用现有电表独立申报,最容易征管,对准AI的能力却最差;使用税把税基收回到AI本身,但单位收入会随模型效率提高而缩水,征管难度居中;暴利税对经济活动的扭曲最小,收入却要等企业盈利后才到,数额也不稳定;自动化税对准岗位替代,税基却最难界定,收入往往在人被替代之后才可能出现。


1.训练算力税:收入来得早,核验靠自报


训练算力税,是对AI开发者训练模型所耗用的算力征税。训练过程中,计算机要处理大量数据才能形成模型能力,税基就是这一过程中消耗的算力资源,而不是模型此后的使用。


这项税最吸引人的地方在于时机,因为训练正在发生。头部AI实验室在一段时间内难以盈利,利润类税收近期也就收不到多少。训练算力税对准的是AI能力的开发,而不是使用。让训练变贵,会放慢有能力替代劳动者的模型开发,但同样可能推迟那些让AI与劳动者都更具生产率的改进。


这项税的覆盖面也比多数替代方案更窄。做大规模训练的前沿实验室数量有限,政府要盯的是少数纳税人,而不是整个行业。但征管可能很难:它依赖自报数据,缺少标准化、独立的办法来核验一个实验室训练究竟用了多少算力;还要把应税的训练与日常的模型微调区分开,同样不容易。


纳税人集中在少数实验室、收入近期就能到账,这是五个方案中唯一“先见钱”的设计。代价是核验权交回了企业自报,征管能力跟不上税基扩张的速度。


税基的增长同样难以预测。算法效率在稳步提升,模型本可以用更少的算力完成训练;但实验室往往不拿这份效率去省算力,而是用它训练更大、能力更强的模型,总训练算力因此快速增长。未来十年哪一种趋势占上风还不清楚,这项税的收入潜力也就难以预测。


2.数据中心电力税:好计量,难对准


与训练算力不同,用电量可以标准化地独立核验。对数据中心用电征税可以按千瓦时计征,电力公司用现有电表就能独立向税务部门申报数据中心的用电量。


征管简单是有代价的:电表只显示用了多少电,不显示其中多少用于AI。数据中心同时承载云存储、视频流媒体和金融服务,它们共用同一套设施、同一份电力。要从中切出AI的用电份额,同样只能靠自报估算。


对数据中心用电征税,目前有两种思路,收入含义差别很大。一种是直接按千瓦时收费,收入稳定,还可能随AI总用电量增长;另一种是要求数据中心支付为满足自身需求而进行的电网升级费用,而不是把这笔成本转嫁给其他用电户。后一种收回的是基础设施成本,并不形成公共收入,却是联邦与州议员目前更倾向的方向。


3.使用税:按词元计征的难题


电力税比训练算力税好征,对准性却更差。使用税把税基收回到AI本身,以模型处理或产生的每个词元(token)为单位计征,一个词元可能成为一行代码、一张生成的图像,或是一句回答;征收方式类似消费税。


但税基更窄,未必意味着对准得更好。使用税落在全部使用上,既抑制替代岗位与任务的应用,也抑制让劳动者更有生产率的应用。


征管的前提,是定义什么算一个使用单位。AI服务商计费时已经在用词元计数:一个词元是一段文本,可能是一个词、半个词或一个标点。但词元长短不一,不同模型对同一段文本切出的词元数量不同,处理或生成一个词元所需的算力也因模型而异。按统一税率对词元征税,未必能反映实际消耗的算力,词元是不是合适的计税基础,因此仍有疑问。


收入同样难料。AI使用快速增长会扩大应税词元的数量,效率提高又让同样的任务消耗更少的词元,新模型还可能生成更长的回答。长期收入取决于这些趋势对税基总量的净影响。效率提升是词元税的天然对手。模型每省下一批词元,税基就随之缩小。对准AI使用的税,等于把税基交给了技术进步。


4.暴利税:理论最不扭曲,收入最滞后


前面三项提案分别落在开发、用电和使用上,而不是利润上。这些税会推高企业的生产成本,企业自身使用AI时尤其明显,其中一部分成本可能通过涨价转嫁给消费者。


暴利税的运作方式不同。设计得当的超额利润税,可以在不抬高商品与服务边际成本的前提下筹集收入。它不落在企业的支出或销售上,只落在利润上,而且只落在超出正常回报的那部分。正常回报,是投资者认为一项投资值得进行的最低回报;由于正常回报不课税,暴利税只对“超常”回报开征,对投资决策的影响才很小。理论上,它是少数能在不改变行为的前提下筹集收入的税种。


实践中,把正常回报与超常回报分开却很难。正常回报率因投资而不同:押注一个新模型架构风险很高,理应要求比增建服务器容量这类更安全投资更高的回报;即便同一家公司、同一年内的不同投资,也未必有统一的正常回报基准。这些差别使应税利润难以划定,还可能抑制值得进行的投资。


暴利税的收入还会滞后。处在资本密集扩张期的早期投资很少有巨额利润,AI行业许多公司正处在这一阶段。它还给企业留出了继续投资以压低应税利润的空间,收入因此进一步推迟。理论上它对行为的扭曲最小,时间上却最晚到位。五个方案的共同困境也在于此:征管可行与理论优点,几乎无法兼得。


5.自动化税:钱到位时人已失业


与前四项不同,自动化税既不针对AI的生产,也不对准AI服务商,而是向使用AI或机器人系统、并由此替代了工人的企业征税。一些方案把这项收入指定用于帮扶这些劳动者。具体设计各不相同,有的对企业为自动化投入的资本征税,有的对被自动化之后的作业本身征税。


征管会带来新的问题。研发税收抵免是一个有用的参照:国税局必须用法规定义哪些活动算研究,由此产生了数十年的指南、争议,以及企业为用足抵免而重组自身活动的动机。自动化税会面对同样的压力,还多一层难处。它必须把AI驱动的自动化,与早已嵌在生产流程中的其他自动化区分开;当两者执行相近的功能时,区分尤其困难。


这项税能收多少,取决于AI替代岗位的规模。劳动收入占国民收入的份额,自20世纪40年代末联邦开始统计之后稳定了数十年,此后在21世纪头十年出现下降,近年再度下降。AI会加速还是减缓这一下降尚不确定,自动化税的收入潜力也就同样不确定。


最不合时宜的地方在于:AI替代的工人最多时,这项税的收入最大,而本该用来帮助这些工人的钱,往往要等他们失去工作之后才能到位。这是五个方案中唯一把收入指定用途的设计,也正因如此,它对时效的要求最高,而它的税基又注定滞后。指定用途与资金可及性,在这里正面冲突。


三、税制之外:产业激励与国家安全


五项提案各有自己的设计问题:对什么征税、如何征管、能收多少收入。但在常规税制设计之外,任何AI税提案还牵涉另外两个考虑,即美国本土AI产业的发展和国家安全,二者都属于美国自身的政策目标。


其一,一些AI专项税会与现行的联邦税收激励相抵触,而后者意在鼓励在美投资、抑制某些离岸活动。2017年《减税与就业法案》确立了国际税收条款,国会在2025年通过《大而美法案》(One Big Beautiful Bill Act)予以修订。


现行法律通过“外国来源所得扣除”(FDDEI)条款,允许美国企业对符合条件的海外来源收入作扣除,并通过“受控外国公司检测收入”(NCTI)条款,对特定外国收入征收最低税。


这些条款合在一起,影响的是跨国公司在哪里投资、在哪里申报利润。AI专项税抬高在美国经营的成本,正好削弱这些激励。例如,训练算力税可能促使AI企业把模型训练转移到境外数据中心,让活动移出美国税基,同时带来新的征管难题。


其二,鼓励离岸的后果,不止于削弱现有的在美投资优惠。布鲁金斯学会2026年的一份报告列举了前沿AI数据中心建在美国之外的几类战略风险:海外设施在物理上易受对抗性行动冲击;其中的数据和模型落入外国司法管辖;把AI基础设施托管在海外,还可能形成对某些国家的长期依赖,而这些国家的利益并不总与美国一致。


这种风险并非假设。2026年3月,伊朗无人机袭击损坏了亚马逊云服务(AWS)位于中东的数据中心设施。伊朗官方媒体声称,之所以选择巴林的目标,正是因为它支持美国的军事与情报行动。


任何可能把训练或基础设施推向海外的AI税,都必须与国家安全风险一并权衡,包括暴露于外国威胁、外国法律和外国政府之下的风险;具体风险高低,取决于设施所在地以及当地的安全与法律保障。税负与设施区位连在一起。抬高在美训练的成本,就是在改变离岸的相对收益。税收、产业激励与国家安全三个目标之间,并没有自动对齐的机制。


四、更广的税制改革与政治考量


驱动AI专项税的那些担忧,也可以通过更广泛的税制改革来处理。改革资本所得的征税方式,可以应对收入从劳动向资本的转移,而不论这种转移来自哪个行业。


现金流税可以设计成替代企业所得税,只对全经济范围的超常回报征税,而不是孤立地针对某一个行业。碳税为AI基础设施的环境成本定价,同时覆盖其他所有排放源。增值税能从比AI专项税宽得多的税基上筹集收入,而且一般不对企业投入征税。


决策者仍可能偏好AI专项税,但理由并不相同。对准AI的税,比广泛的资本所得税改革或新设消费税更容易向公众解释。把五个方案排在一起看,站得住的共同优势只剩“容易解释”。当一项税的主要优点在叙事而不在税基,立法便容易走在经济论证之前。


这类争论并非首次出现。1939年,亨利·福特在《纽约时报》撰文反对对工业机器征税,理由是即便一些岗位消失,也会有更多岗位被创造出来。不出一年,参议员约瑟夫·奥马奥尼(Joseph O’Mahoney)提出了对机器征税的立法文本。该税未获通过,此后的数十年里自动化持续推进,总就业仍在增长。


但在当时,这个结果和今天任何一种AI情景一样,都不是确定的。这段历史不是为了否认AI对劳动者的威胁,而是提醒:当可能结果的区间足够宽,任何方向的预测都值得谨慎。